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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滑雪场新规:戴上头盔方可乘索道

2017-07-17 19:44:18 新京报

2016年11月30日,顺义区莲花山滑雪场,在雪场入口处立有安全告示。新京报记者 李飞 摄

新京报讯 (记者戴轩)去年底,北京市体育局就修订滑雪场安全运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,其中滑雪者佩戴头盔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。昨日,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了解到,该规范已修订完成,滑雪者想要上高级道,须戴上头盔方可乘索道。

近年发生多起滑雪者头部撞击致死伤案例

据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,目前,北京市共有大小滑雪场所二十多家,一些滑雪场所存在着制度规定不健全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。公众的安全意识也仍待提高。由于滑雪者安全意识较弱,近年已发生多起滑雪者因头部撞击安全防护网立柱或其他障碍物、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。

去年底,北京市《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滑雪场所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向社会征求意见,其中滑雪者佩戴头盔的问题引发关注。

去年新京报记者探访并致电北京数家滑雪场,发现在某滑雪场中,近百名滑雪者中仅1人佩戴头盔,大多滑雪场对滑雪者的头盔佩戴情况也不作要求。昨日,记者从北京市安监局了解到,《规范》已修订完毕,对头盔、魔毯、滑雪巡逻等方面作出规定。

魔毯需要配备专人值守

《规范》规定,滑雪运动具有高风险性,滑雪场所应建立滑雪者佩戴头盔管理制度,设有架空索道的滑雪场所,应实行滑雪人员佩戴头盔方可乘坐架空索道的管理措施;滑雪人员在滑雪道上滑行时,宜实行佩戴头盔的管理措施。

此外,在《规范》中增加了对魔毯的规定。北京市体育局工作人员介绍,自2007年开始,我国投入运营的滑雪魔毯共计681条,累计总长度为9万米,2015年新增的魔毯数量为164条,总长超过两万米。目前,滑雪魔毯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。对此,《规范》提出魔毯运行上、下站处应公示长度、运行上下站的海拔高度差和索道运营时间,并配备专人值守,设立乘用安全提示标识。

此外,滑雪场所还应有不少于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(滑雪),并依法持证上岗。

《规范》增加了滑雪场所配备滑雪巡逻员以及执行巡逻任务的要求。市体育局工作人员介绍,对于巡逻人员的数量,在起草过程中由于争议较大,目前并没有明确要求。具体数量交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定。

■ 链接

今年发生的滑雪事故

●2017年1月16日

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一位学生,在张家口崇礼区万龙滑雪场滑雪时出现意外,送往崇礼区人民医院后,经抢救无效身亡。

●2017年1月18日

张家口市崇礼区太舞滑雪场,一名来自北京的10岁男童滑雪时坠落山崖,因伤势过重,抢救无效死亡。

●2017年2月9日

临沂茶山滑雪场,一女童在从传送带往山顶上传送时,弯腰捡掉在传送带上的滑雪杆,结果坐在传送带上,无法站起。随后女童到达传送带与坡顶的连接处,长发被卷入,随后手拽时胳膊也被卷进。最终女孩左肢截断,断裂的肋骨穿破内部脏器造成抢救无效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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